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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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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分红派息及股权确权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现就2017年度分红派息及股权确权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5月11日经2018年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分红派息实施事项如下:

(一)分红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分红0.1元(税前)。

(二)发放对象

截至2018年5月11日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保护股东权益,尚未办理股权确权公证手续的股东,分红待完成股权确权公证手续后发放)。

(三)具体实施日期

现金股利开始发放日:2018年6月8日。

(四)具体实施办法

1、自然人股东:

(1)已完成股权确权公证手续且向本行登记个人分红账户(存折或银行卡)的自然人股东,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派发个人分红账户,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2)尚未办理股权确权公证手续的自然人股东,待办妥股权确权公证手续之后,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派发个人分红账户,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2、法人股东:

(1)已完成股权确权公证手续且向本行登记分红账户的法人股东,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派发分红账户;

(2)尚未办理股权确权公证手续的法人股东,待办妥股权确权公证手续之后,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派发登记的分红账户;

(3)对非居民企业由本行按相关规定代扣相关税费。

二、股权确权

因本行已启动A股IPO上市工作,为保护股东权益,尚未办理股权确权公证手续的股东,请按如下要求前往本行办理股权确权公证手续:

1、所需材料及流程:

(1)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携带股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前往本行现场办理股权确权公证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前往本行现场办理股权确权公证手续(具体材料清单及模板详见附件)。

2、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六楼C603董事会办公室;

公交15路、58路、85路、86路、88路、97路、115路、758路、842路至七星路站下即可到达。

3、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三、咨询电话

全国客服电话:4008588888;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92-5156283。

四、备查文件

本行2017年股东大会年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法人股东股权资料清单.docx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