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7年5月9日经2017年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分红0.2元(税前)。
二、发放对象
截至2017年6月20日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保护股东权益,尚未办理股权确权手续的股东,分红待完成股权确权手续后发放)。
三、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开始发放日:2017年7月10日。
四、具体实施办法
1、自然人股东:
1)已完成股权确权手续且向本行登记个人分红账户(存折或银行卡)的自然人股东,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划入个人分红账户,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2)尚未办理股权确权手续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股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尽快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完成股权确权手续后,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划入个人分红账户,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2、法人股东:
1)已完成股权确权手续且向本行登记分红账户的法人股东,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划入分红账户;
2)尚未办理股权确权手续的法人股东,请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尽快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完成股权确权手续后,由本行直接将分红款项划入分红账户;
3)对非居民企业由本行按相关规定代扣相关税费。
五、咨询办法
联系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辜女士
联系电话:0592-5156283、0592-2270316
六、备查文件
本行2017年股东大会年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