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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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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行e企管”用户隐私保护条款

一、定义

(一)我行: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厦行e企管”:指厦门银行智能企业手机应用。

(三)用户:指使用 “厦行e企管”服务的企业,包括登录到“厦行e企管”进行操作的企业一般雇员、财务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等。

二、隐私保护

(一)信息的收集

用户已明确知悉并同意,为便于我行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保障用户的账户安全,在用户使用“厦行e企管”应用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过程中,我行有权按照如下方式收集用户在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或因为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信息:

1、当用户注册“厦行e企管”服务时,为帮助用户完成注册,我行有权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手机号码、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等信息。

2、当用户使用“厦行e企管”服务时,为向用户提供服务,我行有权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手机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登录IP地址、操作日志等信息。

用户承诺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通过我行提供的渠道进行更新,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承担。

(二)信息的使用

1、对于收集到的用户信息,我行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用户不可撤销地授权我行在不泄露用户信息的前提下可对匿名化后的用户信息进行分析和使用。

2、用户已明确知悉并同意,我行通过“厦行e企管”服务获得的用户信息可能会被我行用于行内其他服务,例如:“厦行e企管”的用户可能会收到我行特定内容的信息推送等。

3、为了确保服务的安全,帮助我行更好地了解“厦行e企管”的运行情况,我行有权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厦行e企管”的频率、性能数据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监管机构另有要求或本条款另有约定或用户另行同意外,我行不会将用户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任何机构或个人。

4、用户已明确知悉并同意,我行有权将用户信息用于安全防范和诈骗监测,以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的行为或者违反与我行的协议、政策的行为,用以保护用户、我行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的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

(一)共享

我行不会与我行以外的公司、组织或个人共享用户信息,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用户在使用“厦行e企管”中非由我行直接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旅服务等)时,我行有权将用户信息共享予提供该增值服务的公司或组织,以便该公司或组织为用户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用户使用该项服务即视为同意我行共享用户信息,我行无须再另行取得用户的其他书面授权文件。

2、与我行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共享。为了便于我行基于关联账号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我行有权与分支机构、子公司共享用户信息。若我行分支机构、子公司改变用户信息使用目的,将在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后使用用户信息。

3、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行可能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有权机关、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用户信息。

(二)转让

我行不会将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强制性的行政、监管、司法要求必须转让的情况。

(三)公开披露

我行有权在以下情况公开披露用户信息:

1、获得用户明确同意,或基于用户的主动选择;

2、若我行认为用户存在违法违规或严重违约或违反我行相关规定的情况,或为保护我行或公众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我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我行相关规定或我行与用户签署的任何协议披露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我行已采取的措施等。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有权机关、监管机构、我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时,事先征得用户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无需征得用户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有关的;

4、出于维护用户或公众生命或财产安全,但又很难得到用户本人同意的;

5、用户自行向公众公开信息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用户信息的,例如通过合法的信息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有权机关或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用户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用户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信息的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和处理无需另行征得用户授权同意。

四、信息的存储

我行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境内收集的用户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

五、信息的安全

我行努力为用户的信息安全提供保障,防止信息丢失、不当使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披露。

1、我行将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例如,我行会使用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手段保护用户信息。

2、我行已建立专门的管理组织、流程和制度,以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例如我行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

3、若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行会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阻止事件影响范围扩大。

4、用户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即便我行已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但用户信息仍有可能因被黑客攻击、窃取等不可抗力及其他非我行原因而被泄露。对此,只要我行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上述情形发生,并在上述情形发生后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我行则无须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六、条款的变更

我行服务一旦发生变动,我行有权在必要时修改具体条款,届时将在“厦行e企管”客户端或我行官方网站上提示修改内容。若用户对新的内容有异议,须立即停止使用本条款约定的服务,否则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新的修改内容。根据客观情况及经营方针的变化,我行有中断或停止提供服务的权利,用户对此表示理解及认同。

七、其它

1、本条款的解释权归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本条款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章、规定和命令(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未尽事宜依据我行业务规定及银行业惯例办理。

3、与本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交由我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都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条款经用户点击或勾选同意/确认/接受后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