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关于调整信用卡部分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要求,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理财(含纸黄金等贵金属)、生产经营、偿还贷款等非消费领域。为营造依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加强信用卡资金流向管理,我行即日起将对信用卡加强相关交易管控,具体如下:
1、关闭商户类别为房地产类(1520、1771、7013)、纳税类(9311、9312)、保险类(5960、6300)、博彩类(7995)、偿还贷款(6015)、融资租赁(6541)、烟草批发(4458)的交易通道。不归属上述商户类别码,但名称含“房地产、地产、房产、不动产”等领域的商户,限制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2、限额商户类别为房产租赁代理(6542)、分时用房(7012)的交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3、限额商户类别为投资理财类(6211)的交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我行信用卡持卡人正常消费交易将不受影响。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8-8888,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