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刘祝利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刘祝利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刘祝利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编号:(2023)厦特转03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已将其对债务人重庆泰燃炉料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GSHT2014090570)、对保证人重庆市建商担保有限公司、周祎、杨超、郑东风、黄世明(保证合同编号:GSHT2014090570保1、GSHT2014090570保2、GSHT2014090570保3)、对质押人重庆市建商担保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编号:GSHT2014090570质)享有的主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刘祝利。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刘祝利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债务人和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刘祝利履行还款偿债义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相关债权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书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刘祝利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