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函证及回函,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我行发出询证函,我行针对所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过程。
一、受理单位
1、审计业务银行询证函:由总行营运管理部集中作业部统一受理。
2、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由账户开户网点受理。
二、受理方式
1、会计师事务所邮寄至银行受理单位。
2、直接现场提交至银行受理单位。
(注意:审计业务银行询证函由总行集中受理,请会计师事务所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三、受理资料
1、询证函原件。
2、采用现场提交询证函至银行受理单位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格式要求
1、符合《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要求填写标准格式的审计业务银行询证函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2、基本填写要求:
(1)审计业务银行询证函询证抬头需填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函披露被审计单位在我行全辖的询证项目数据。若对被审计单位询证项目数据范围需限定为特定分行的,请提前致电我行咨询询证函询证抬头填写规范。
(2)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询证抬头需填写账户开户网点名称(网点名称见我行官网的“服务网点”)。
(3)一份询证函仅询证一个时点。
(4)无需询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含“备注”栏位),需斜线划销。
(5)需询证但无数据的项目或具体栏位(含“备注”栏位),需填写“无”。
(6)询证函签章应加盖被审计单位在我行开立账户的预留签章,如被审计单位在我行存在多套预留签章的,请加盖扣费账户预留签章;对于多页的,骑缝处还应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注意:对于不符合上述基本填写要求的,我行将对询证函做退回处理。)
五、收费标准
1、参照我行官网最新公示的《对公业务手续费收费标准》。
2、对于通过被审计单位账户扣收回函服务费用的,需在询证函上明确费用扣收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号。
六、审计业务银行询证函联系方式(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的联系方式参照我行官网的“服务网点”)
受理范围 |
受理机构 |
收函地址 |
联系电话 |
全行 |
总行营运管理部集中作业部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四楼A区 |
0592-2275975 |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行各分支机构,或客户服务热线400-858-8888(大陆客服热线)、0080-186-3155(台湾客服热线)垂询。
特此公告 。
厦门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