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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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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拍卖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拍卖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我行”)拟对下列不良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福建先拓商贸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三户不良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标的资产明细》)。

截至基准日2026年9月1日,前述债权资产包本息及代垫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233,620,516.12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194,398,356.97元,欠息余额39,192,159.15元,代垫相关费用30,000.00元(不含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于2026年6月12日已垫付的福建先拓商贸有限公司一审诉讼案件的案件受理费165,369.00元及2026年9月1日已垫付的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一审诉讼案件的案件受理费396,896.00元)。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主债权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拍卖时间、地点及起拍价

(一)拍卖时间:202692310时00分至11时00分,如有竞价,结束时间将依实际情况顺延;

起拍价: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整(RMB64,000,000.00);

拍卖网址阿里资产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

三、标的展示和报名时间、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日起至2026922日工作日时

 标的展示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东滨路1号富邦总部大楼第20层

报名截止时间:20269231030分

四、交易条件及交易对象要求

竞买人主体必须符合厦门银行制度规定,且不存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不良资产处置规范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受让等情形。

竞买人资格限制为持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即取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但失信被执行人、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或担保人等债务关联方、已被列入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等黑名单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但凡参与我行的任何资产交易,具有违约情形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交易。

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竞买公告》或详细咨询联络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一)本次转让的为不良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竞买人应对转让债权进行审慎、独立、全面的调查,对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充分了解、知悉并完全接受,不依赖于我行、拍卖人的任何介绍、陈述、声明、保证或推荐,并自愿接受本次转让不良债权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且不追索我行、拍卖人,我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令公布,根据2025年5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规定》第一次修正)的规定要求,若最终竞价成功者为我行的关联方,我行将在竞价成功后进行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核。若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核不通过,我行有权无条件撤销本次竞价,退回保证金(如有)及尾款,相关资金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三)符合竞买人资格的,方为有效报名;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报名的,为无效报名。因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行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案执行:

1.撤销本次竞价,我行有权对竞买标的物另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

2.撤销最后获拍价,顺位出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需符合受让方资格)最后一次出价作为拍卖成交价。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有疑义者,请联系联络人:谢女士,电话:0591-8859606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26年9月15

附件:《标的资产明细

基准日:2026年9月1日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担保方式

已代垫费用

1

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

69900000.00

1255261.16

抵押、保证

10000.00

2

福建先拓商贸有限公司

24498483.81

563820.92

抵押、保证

15000.00

3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99999873.16

37373077.07

保证

5000.00

 

合计

194398356.97

39192159.15

 

30000.00

备注: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转让方于2026年6月12日已垫付的福建先拓商贸有限公司一审诉讼案件的案件受理费165369.00元及2026年9月1日已垫付的福建省福州外贸食品冷冻厂有限公司一审诉讼案件的案件受理费396896.00元,该部分案件受理费仍归转让方所有,最终退费金额以法院退还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