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人才招聘| 分行网站| 子公司

代销产品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业务 >  投资理财 >  代销产品公告

厦门银行关于境外个人客户办理理财投资额度认证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持有外国护照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士)、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外交官证以及持有中国护照并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个人(以下统称“境外个人),已持有或拟购买我行人民币或外理财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符合以下要求:

(一)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居住满1年

(二)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于境内的合法收入

为保障您的交易顺利进行,请尽快准备境内居住或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719(含)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办理境外个人金融产品投资资格认证。您提供的境内收入证明总额应覆盖在我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合计金额,方在我行各渠道(包括柜面、网银、手机银行等)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

路径一:手机银行—我的—个人信息管理(左上角头像)—境外个人金融产品投资资格认证;

路径二:手机银行—我的—更多—投资—境外个人投资申请。

未及时办理投资资格认证手续或收入证明总额未覆盖已持有理财合计金额的客户,将被暂停在我行各渠道(包括柜面、网银、手机银行等)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敬请提前做好安排。

如有疑问,请详询您的专属客户经理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400-858-8888(大陆地区);0080-186-3155(台湾地区)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