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收提前终止分期违约金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用卡体验,我行自2022年9月15日起停止向持卡人收取分期业务提前终止违约金,且持卡人无需支付剩余期数的分期利息,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剩余分期本金需在申请分期终止成功后结清,具体还款金额以账单展示为准。以上分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分期、账单分期、一键分期、现金分期、协商分期。
如有问题,欢迎咨询24小时客服热线400-858-8888。感谢您对厦门银行信用卡的支持!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