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单位通知存款是客户在我行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自由选择存款品种(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支取时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我行,享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的存款品种。
适用对象
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
业务特色
Ø 闲置资金保值增值,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选择的提前通知的期限,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五十万元(含),最低支取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含)。
Ø 银行信用作保障,按支取日的挂牌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Ø 支取灵活,存入时不约定存期,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但余额不得低于起存金额,满足资金的流动性需求。
办理流程
★ 客户存入单位通知存款,我行为客户开立证实书;
★ 客户支取单位通知存款前,应填写支取通知书,并按约定提前1天或7天送交开户行,通知日期以银行营业网点人员注明的日期为准;
★ 客户支取通知存款时,提交我行开具的证实书,开户行审核无误后,将支取存款本息转入客户的结算账户;
★ 客户一次全部支取通知存款时,开户行收回存款凭证,办理销户手续。
★ 客户部分支取通知存款时,如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或转为其他存款种类;如留存部分高于或等于最低起存金额,我行将原存款凭证收回,重新开立存款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