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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定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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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简介

单位协定存款是客户按照与我行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结算账户,账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我行将其转入协定账户,并以优惠利率计息的存款品种。

 

   适用对象

 

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等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

 

   业务特色

 

更好地获得利息收入;支持企业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效益。

 

   办理流程

 

★   企业提供业务申请及证明资料;

 

★   我行依据开户企业的存款和结算往来情况,核定结算帐户需用于业务备付的资金额度;与企业签定《协定存款合同》;

 

★   营业过程中,当结算帐户活期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不足的部分我行主动以该结算帐户下协定存款用于支付,直至协定存款余额为零止;每日营业终了,当结算帐户活期存款余额低于业务备付资金额度时,将自动以该结算帐户下的协定存款资金补足结算帐户业务备付资金额度,如果协定存款资金不足以弥补结算帐户的业务备付资金额度,协定存款余额为零;当结算帐户活期存款余额超过业务备付资金额度,超过部分的资金将自动以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   企业提出终止合同的,经办行终止协定存款合同、进行结息,即日起将该结算帐户取消业务备付资金额度下限管理;

 

★   企业提出销户的,经办行终止协定存款合同、进行结息,连同活期存款本息按企业要求进行划转。